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或领金(注:领取失业保险金,下同)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那么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移后又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一定要到经办机构现场去办理吗?网上可以便捷的办理!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第一步: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中部“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第二步: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确认申请条件,选择“转移类型”,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即可完成转移申请。
“转移类型”有两种:职工转移和领金人员转移。
1、职工转移:如果您不在杭州工作参保了,到杭州以外新的统筹地区工作了,那么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方。申请时,需要上传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2、领金人员转移:如果不在杭州工作参保了,目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那么非杭州市区常住人员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户籍地。申请时,需要上传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审核您的申请,并通过网上及短信告知您审核结果。
第三步: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函”
可以至“我的办件”中查询审核状态等信息。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可以打印“转移函”,并持“转移函”及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温馨提示:“我的办件”中可查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告知书》,便于您详细了解转移政策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接续的结果以转入地审核为准,如转入地不予接续的,人社君将按规定为您保留失业保险关系和参保缴费记录。
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第一步: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中部“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第二步:提交“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
如果您在杭州已经工作参保的,或者不在外地工作了,要回杭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需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可以把外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杭州。选择“失业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确认申请条件,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即可完成接续申请。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审核您的申请,并通过网上及短信告知您审核结果。
第三步:打印并寄送“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复函”
您可以到“我的办件”中查询审核状态等信息。经审核符合接续条件的,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如果是职工转移的,到这一步就结束了。
如果是要在户籍地杭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外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杭州后,您还需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网上可办理)。其中省外转入的领金人员,经审核符合接续条件的,至“我的办件”中打印“接收函”,持接收函及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温馨提示:“我的办件”中可查看《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告知书》,便于您详细了解接续移政策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一步: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 第二步: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第三步: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函”
- 第一步: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 第二步:提交“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
- 第三步:打印并寄送“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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