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吗?暂住证其实就是居住证,那么杭州居住证如何办理呢?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条件
浙江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便可以办理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的凭证。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特殊情形:持有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可直接换领《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8、领证。
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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