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5月31日截止!还没有申报的请抓紧!申报范围及要求有哪些?要如何申报呢?赶紧往下看~
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 申报时间:3月15日至5月31日 通过亲清在线,可同时申报社保、医保年度职工工资收入 步骤一:登录后,选择【行政许可】,点击【员工管理】进入办理页面 步骤二:点击【上年度工资收入申报】 步骤三:点击【下载待申报数据】 下载的表格内会有需要申报的数据,只需要填入要申报的数据。 步骤四:保存后回到页面上,选择【excel导入】,页面上会自动显示数据。 也可以直接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单个申报 也可以把待申报的数据都勾选,然后点击右上方的【批量申报】 申报后,可以点击【申报记录】查看办理结果,具体结果次日可查。 申报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需要分开申报社保、医保年度职工工资收入。 接下来重点说说社保的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方式: 步骤一:定位到杭州市 步骤二:选择【部门服务】-【市人力社保局】 页面跳转后,拉到最下面,点击【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步骤三:点击【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 步骤四:选择批量导盘或按人录入,申报材料中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必须上传PDF或图片格式的材料,上传后点击下一步。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选择批量录入的,点击下载模板,在模板中输入要填写的信息,保存后,点击页面上的导入,系统会自动校验信息,数据都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提交。 温馨提醒:如遇点击“导入”无反应,请更换谷歌浏览器,或将360、IE等浏览器切换至极速模式,即可顺利下载。填写表格时切勿改动数据格式,否则会导致上传失败。 选择按人录入的,填写需要录入的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完成。 医保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时,在【部门服务】中选择【市医疗保障局】,按事项类型选择【公共服务】,再选择【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涉及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各用人单位对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视和维护程度,必须依法、依规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2020年12月底前仍参保缴费的工作人员、职工、雇主及雇工。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按《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11号)要求申报。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 3、用人单位须对2020年12月底前已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的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4、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5、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已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完成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再次申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2021年1月起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启用。省、市系统中参保单位、参保人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除外。 下列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仍需向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1)尚未参加全省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原机关事业试点统筹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 6、申报时应填写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 2021年缴费基数启用前,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应缴费额,暂按2020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 2021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第一种方式:亲清在线
第二种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
什么是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申报范围
申报要求
2021年缴费基数启用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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