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生源毕业年度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市区登记失业。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申请人须在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该补贴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 86028255,12345-1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咨询电话: 87916066Q1、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Q2、申请条件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哪些?
Q3、补贴标准是什么?
Q4、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Q5、如何申请该补贴?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Q1、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Q2、补贴标准是什么?
Q3、如何提出申请?
- Q1、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Q2、申请条件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哪些?
- Q3、补贴标准是什么?
- Q4、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 Q5、如何申请该补贴?
- Q1、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Q2、补贴标准是什么?
- Q3、如何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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