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6日)起,违反杭州“错峰出行”规则的,交警蜀黍真的要进行处罚了!!
具体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处罚分为两种:
1、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罚款100元。 2、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100元。
交警蜀黍带大家再次重温下“错峰出行”的规则,让大家出行前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被罚!
浙A好号牌毫无变化。浙A号牌
“错峰出行”范围:蓝色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以及蓝色区域内的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错峰出行”规则:“错峰出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错峰出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浙A区域号牌
“错峰出行”范围:蓝色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错峰出行”规则:“错峰出行”区域内,全号段禁止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非浙A号牌
“错峰出行”范围:红色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出行”规则:“错峰出行”区域内,全号段禁止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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