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近日,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促进全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提升居民幸福感。
随着杭州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背街小巷改善、危旧房改善、庭院改善、物业管理改善等相关民心工程的实施,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在硬件建设和基础配套上存在不足,自我造血功能较弱,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组建较难,导致公共服务不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不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广大居民群众要求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呼声较为强烈。 为推动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巩固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成果,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近日,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政府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规范意见,从而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要怎么做?有什么要求?一起来看看! 物业管理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必须通过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属地责任、推动部门协同来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因此,《意见》明确了要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小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治理架构;要强化属地统筹,街道(乡镇)具体承担属地综合管理责任;要强化条块联动,明确小区内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推进“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实现软件提升与硬件提升相同步,两手都要硬,另一方面要推动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推动无物业、准物业老旧小区都向专业化物业的方向发展。 《意见》明确两大工作目标:一是坚持环境提升、服务提升、机制提升三同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的同时,同步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提升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作用,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并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 如何有效改进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或工作举措: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要求对老旧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整合,满足后续业主自我管理和引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条件。 推进规范化物业管理。要求高质量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委会,或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为开展工作。 推广“小区管家”等综合服务模式。明确过渡期间可由街道(乡镇)、社区以成片区域引进专业化物业企业,实行委托管理服务。 合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针对实践中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低、收费难,长效服务难以持续的问题,按照“协商议定、质价相符”的原则,明确了参考收费标准和一般性最低标准。 拓展小区经营性收益来源渠道。要求通过拓展多种收入渠道,增加老旧小区自我收益造血功能。 健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机制。提出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为长期维保提供资金保障。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鼓励引导和监督管理。明确通过行业监管激励措施,鼓励引导物业企业承接服务老旧小区,并加强对其监督规范。 努力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求物业企业、业委会及街道(乡镇)、社区广泛听取意见,回应业主诉求,化解矛盾争议,真心实意为业主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为确保有效落实,《意见》还提出了三个方面强化保障:一是落实物业扶持政策保障,要求及时实施《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障,要求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探索以“小区专员”等方式加强社区的联系和指导;三是加强信息系统技术保障,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系统推动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明确工作目标
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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