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即将解除,垂钓爱好者们就可以大展拳脚了,那么,西湖区哪些地方可以钓鱼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湖区17条可垂钓河道
紫金港河(文三西路-文二西路),钓位约20个。
珊瑚沙河(碧波路段),钓位约10个。
冯家河(古翠路与文三西路交叉口),钓位约5个。
古荡湾河(华星路-文二西路),钓位约20个。
莲花港(天目山路-高技街),钓位约20个。
徐家门港(灯彩街与厚仁路交叉口),钓位约10个。
三墩港(紫荆花北路文新桥),钓位约20个。
五星莲港(庄敦璐与紫金港北路交叉口),钓位约20个。
沿山河西段(古墩路-竞舟路),钓位约20个。
东环河(余杭塘路北侧河道),全路段可钓鱼。
西环河(文鼎桥北侧平台),2个垂钓平台。
白洋河(汇周桥南北两侧),2个垂钓平台。
贝家桥港(田畔桥西侧至绕城高速),全路段可钓鱼。
三号浦(市委党校对面),2个垂钓平台。
篷驾桥港(蓬架桥港与振中路交叉口平台),1个垂钓平台。
沿山河东段(道古桥到杭大路),2个垂钓平台。
上东河((荆山岭路桥东侧),全路段可钓鱼。
但是,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垂钓爱好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垂钓哦!不然,后果很严重!
禁渔期钓鱼最高可判3年!
近日,西湖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带着华某将25万尾鱼苗投入钱塘江。问起原因,华某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3月底的时候,我在江边电鱼了。”
据了解,今年3月26日,民警在钱塘江巡逻过程中抓获正在钱塘江内电鱼的华某,并现场查获电鱼设备及非法捕捞的鲫鱼等水产品。
华某供认,去年年底开始其时不时在钱塘江电鱼。对于禁渔期,虽然明知,但是心存侥幸,时不时来钱塘江电鱼。华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条及规定,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华某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华某在禁渔期内、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和禁用的电鱼作业方式捕捞水产品,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官同时认为,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捕捞水产品,也破坏了渔业资源,对应当通过适当方式进行生态资源修复。
西湖区检察院遂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案件办理中,华某自愿与检察机关达成诉前赔偿方案,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增殖放流、投放鱼苗的形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我们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犯罪同时,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在现场的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开渔期,不在指定地点钓鱼的垂钓者,一经发现,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保护生态,文明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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