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的通知》,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早在今年2月5日,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了办学行为,细化了培训安排。
要将培训内容等报属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属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县级教育部门应当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
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应当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每堂课授课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省教育厅办公室此次印发的《关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
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系统内部协同,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抽调学科教研员、学科老师、学籍管理员等组成培训课程审查专家组,家校联合,共同做好超标超前培训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备案管理
各地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备案要求,强化备案管理。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四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组织专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计划开设班次、计划开展培训内容等备案材料开展审查,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结果。
开展抽查治理
各地要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纳入“双随机”抽查项目,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寒暑假期间的跨学期、跨年段的文化学科超前培训行为。
要组织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对培训内容是否超标超前进行认定,对培训对象是否匹配培训层次进行核实,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标超前培训,情节严重的,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办法,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违规成本。
各地要着力规范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坚决遏制将学业负担转移至校外培训的苗头,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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