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八一建军节,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带来了好消息!2020年8月1日起,这部分残疾人员换发新证,国家补助标准再提高!
换发新证 优惠更实在
8月1日起,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新证质量整体提高,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请相关对象持旧证和个人照片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
抚恤金等再提高10%
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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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等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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